江高镇
一、车站简介
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,四等货运站。车站现有铁路货场2个,货物线共5条。其中南货场2条,办理整车货物发送和到达,主要发送货物品类为:班列、调味品、军品、纸,到达品类为:班列、化肥、玉米、粮食,北货场3条,办理整车货物发送和到达,主要发送货物品类为:废钢铁、钢材、纸、粮食、化肥,到达品类为:钢材、水泥、玉米、粮食,最大起重能力为50吨。南货场2个仓库,占地,9000平米,130个货位,雨棚2个,占地1300平米,20个货位;北货场5个仓库,占地1.8万平米,260个货位,堆场8个,占地4.3万平米,530个货位,水泥储存罐4个,储存水泥0.4万吨。
二、车站办理限制
叉车 |
起重能力 |
办理限制 |
货物快运办理情况 |
叉3 |
26 |
不办理活牲畜到达;不办理石膏发送、到达。 |
可办理零散货物快运,可办理批量零散货物快运 |
三、营业站临时停限装公告
四、专用线办理规定
全称 |
起重能力 |
叉车 |
专用线属性 |
发送品类\品名 |
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南方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专用线 |
20 |
叉4 |
专用线 |
钢铁|粮食|路料 |
广州市江村经济发展公司专用线 |
0 |
专用线 |
地砖|日用电器|鲜蔬菜|食品 |
鲜蔬菜|粮食|盐 |
五、危险品办理规定
车站办理情况 |
序号 |
类别类型 |
发送品名 |
到达品名 |
备注 |
暂无! |
专用线办理情况 |
序号
| 专用线名称 |
共用单位名称 |
发送品名 |
到达品名 |
罐装 |
非罐装 |
集装箱(罐) |
罐装 |
非罐装 |
集装箱(罐) |
暂无! |
六、集装箱办理规定
类型 |
专用线名称 |
起重能力(t) |
标准箱 |
专用箱和特种货物箱 |
备注 |
20英尺箱 |
40英尺箱 |
20英尺 |
40(45)英尺箱 |
折叠箱 |
干散箱 |
板架箱 |
水泥罐 |
液体罐 |
沥青罐 |
35t通用箱 |
暂无! |
说明:1) 标准箱办理站中,●表示办理办理该箱型,▲表示办理该箱型但起重能力受限(小于30.48t)。起重能力为吊具(分20英尺集装箱吊具和40英尺集装箱吊具)下额定起重量,即可起吊集装箱的最大重量。
2) “专用线”栏空白的在站内办理,有专用线名称的在该专用线内办理。
3) “折叠箱”代表“折叠式台架集装箱”,“干散箱”代表“20英尺干散货集装箱”,“板架箱”代表“25英尺板架式集装箱和50英尺板架式集装箱”,“水泥罐”代表“20英尺散装水泥罐式集装箱”,“液体罐”代表“20英尺弧型罐式集装箱和20英尺框架罐式集装箱”,“沥青罐”代表“20英尺石油沥青罐式集装箱”,“35t通用箱”代表“20英尺35t通用集装箱”。20英尺标准箱办理站可办理通用标准箱、干散箱、水泥罐、液体罐、沥青罐及各类符合国际标准的20英尺集装箱。40(45)英尺标准箱办理站可办理通用标准箱、45英尺冷藏箱及各类符合国际标准的40(45)英尺集装箱。
4) 备注栏注明“危”的,可办理危险货物运输;注明“仅危”的,仅办理危险货物运输。危险货物集装箱运输执行危险货物运输办理规定。 |
七、超限超重办理规定
车站 |
专用线 |
是否超重 |
是否超限 |
备注 |
江高镇 |
铁路货场 |
√ |
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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